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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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7-02 来源: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

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、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研究任务,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经过课题研究需求征集、拟定课题研究清单、理事顾问委员会审议等工作,已确立了2024年度课题研究任务,现面向大连市高校、科研院所及港航物流供应链骨干企业相关人员,发布研究院课题申报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设置

研究院本年度拟设立10个申报课题,包含重大课题3项、重点课题3项、专项课题4项,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。研究周期自课题任务书签订之日起,至2025年1月15日止。

二、资助强度

单项课题资助研究人员劳务费10万元(由课题负责人进行分配),因课题研究需要产生的差旅、印刷、出版等费用由研究院经费统筹支付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条件

1.围绕课题指南开展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务实研究,具有一定的战略高度与宏观视野,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,力求创新性和前瞻性,通过深入分析和调查研究,形成研究报告和咨政建议等相关成果,对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做出实质性贡献。

2.按照本通知设定的课题范围进行申报。

3.申报人应为大连市高校、科研院所及港航物流供应链骨干企业具有相关研究经历的人员。重大课题研究团队不低于10人,由具备正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;重点课题研究团队不低于8人,由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;专项课题研究团队不低于6人,由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担任课题负责人。

(二)限项规定

每位申报人限报1项、承担课题限为1项。同时作为成员参加各类别课题合计不超过2项。

(三)结题要求

研究院组织课题验收评审会,按照《课题任务书(协议)》对课题完成情况、课题研究成果、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。

1.重大课题

提交成果:1份研究报告和2篇资政建议;成果要求:资政建议至少应达到1篇省部级智库成果的标准。

2.重点课题

提交成果:1份研究报告和1篇资政建议;成果要求:资政建议至少应达到1篇市级智库成果的标准。

3.专项课题

提交成果:1份研究报告和1篇资政建议;成果要求: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市级及以上智库成果。

四、申报期限和方式

1.申报人编写《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课题申请书》(附件2),发送至研究院邮箱(dasc2022@139.com)并将纸质材料交至研究院科研管理部(一式两份,按填写说明要求打印,需签字盖章)。

2.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(星期五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3.申报书的文件名请按照“申报课题名称—申报人所在单位—申报人姓名”的方式命名。

4.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课题,由研究院领导班子会审议通过后,公示7天期满后,研究院与课题申请人签订《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课题任务书(协议)》(附件3)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研究院科研管理部:刘芳名

联系电话:18041107021

邮箱:dasc2022@139.com

 

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

2024年7月2日


附件1:2024年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课题指南

附件2: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课题申请书

附件3: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课题任务书(协议)